一、仪表规范:1、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如手机等)。2、淡妆上岗,佩戴服务牌;发不过肩,刘海不过眉。3、工作期间不得配戴戒指、耳环、手链、手镯、脚链等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穿工作服外出。 二、服...
1.负责检查督促门急诊工作人员的出勤及在班在岗情况。2.认真接待患者对医院门急诊工作人员的投诉与情况反映,协调处理群众反映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矛盾纠纷。3.热情主动帮助病人解决门诊就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4. 检查监督门急诊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医疗服...
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一、一站式服务中心1.提前15分钟准时挂牌上岗,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在接待病人时接打手机或闲谈说笑。着装规范、仪表端庄。2.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管理,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结合医院实际,将院方代表、导...
一、严禁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三、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严禁令不行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五、严禁工作态度生冷硬、语言不文明、作风粗暴。六、严禁有诺不践、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为妥善处置医疗事故争议,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我院特制定本程序,医疗事故争议按照本处理程序予以接待处理:1、医疗事故(争议)实行首科首接负责制,对非本部门受理解决的投诉,应由 接待部门转交相关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3月30日江苏省医疗纠...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一、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二、各省级卫生...
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
关于严明作风建设若干纪律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淮安实际,现就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一...